本人代理的一起敲诈勒索案,当事人徐某是一名已婚女子,她发现丈夫有外遇,一怒之下就将第三者约出,并向第三者索要了5万元不能再和其丈夫见面的保证金。徐某再次向第三者索要保证金时,第三者报警。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。 我们代理后,认为徐某的行为事出有因,该行为能否定罪在实践中存在争议。另外,即便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,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,主观恶性较低,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。 最终,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,对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