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和律师的坚持分不开的。这是我代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。案件发生在2004年,案发后,被告人的父亲等三人被抓获归案,其父被判死缓,另外两个人也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和十四年有期徒刑。被告人从案发后一直潜逃,2019年在潜逃十五年后被抓获。因为其父亲在04年已经被判处了死缓,该案从19年1月被告人被抓获到今天的终审近三年之久,审理了四次,一审中院判处了被告人十五年有期徒刑,上诉后高院发回重审,中院改判了十四年有期徒刑,再次上诉后高院改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