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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律师 |
| 北京刑事律师网(李亚普)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,中南大学法学学士,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。李律师自1996年至2005年一直在法院刑庭、民庭从事审判工作,2006年至今先后在北京市北方律师事务所(原北京市司法局第二律师事务所)任专职律师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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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电话:13910227987 传真:010-59626918 邮箱:lypdy828@sohu.com 联系人:李亚普律师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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欺骗他人借钱为什么不构成诈骗罪 |
信息来源:北京刑辩律师网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2/10/31 |
大家好,今天我为大家分享一个诈骗罪的案例,张三以买房的名义向李四借款,但是他将钱款并没有用于买房,而是用于了公司的合法的经营,到期还不上钱,李四向公安机关报案,公安机关却认为张三不构成诈骗罪,这是为什么呢?因为诈骗罪不单是要求行为人有诈骗的行为,而且要求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。
张三虽然说有欺骗李四的行为,但是他将钱款只是用于了公司的合法的经营,而并没有用于挥霍。因此张三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。公安机关认为张三不构成诈骗罪是正确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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